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上周在高雄外海沉沒,致600只空貨櫃漂流,引發往來船隻危險,檢察總長邢泰釗24日指示高雄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分案偵辦,要求查明「天使輪」相關人士有無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等罪嫌。
最高檢表示,今年7月20日上午停泊於高雄港外海之帛琉籍貨櫃船「天使輪」,因不明原因船身傾斜沉沒,船長宣布棄船,船上19名船員於同日中午獲救,但該船舶原載有1349只空貨櫃,其中約600只空貨櫃漂流於高、屏外海,恐造成商港設施、設備,或往來船隻毀壞情事。
最高檢表示,經最高檢蒐集相關資料進行分案及研議,認為本案可能涉及《刑法》第184條第1項、第3項、《刑法》第18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商港法》第65條之2第1項;鎮《海洋汙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船員法》第76條等嫌疑。
最高檢已於今(24)日將本案發交高雄地檢署,指示雄檢指派檢察官偵辦查明相關事實,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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