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國昌上月被踢爆位於汐止的住宅是在山坡地的「超級違建」,針對有媒體報導質疑新北市政府處理動作太慢,有包庇之嫌,新北市地政局今天晚間發表聲明強調,地政局處理人民檢舉違規使用案件皆一視同仁,並依法、依既有SOP辦理。
地政局表示,7月17日收到國產署來函後,經請國產署補正資料,並確認占用人身分及戶籍資料,已於8月4日發文給黃國昌及另外8名占用人,請其於文到30天內恢復為合法使用,逾期未恢復將依《區域計畫法》及裁罰基準裁罰6萬元。
至於違建部分,市府已確認屬既存違建。另外,黃國昌等占用人占用國有地部分,後續則由國產署依不動產被占用相關規定處理。
而黃國昌及其女兒名下2筆的畸零地「菜園變停車場」,新北市政府上月31日已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承租人3000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與持續列管稽查,並續由城鄉局依該管法令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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