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李姓白牌計程車司機,日前某天,在路上載到一名身材姣好,年輕貌美的女乘客前往旅館投宿,沒想到路途中色心大起,尾隨女乘客,闖入猥褻得逞,隨後就逃離現場。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累犯,判李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李男平時從事白牌計程車司機的工作,今年3月某天的清晨6時許,路上遇到準備前往旅館投宿的女乘客,於是載著對方前往目的地。
沒想到李男眼見女乘客年輕貌美,又是獨自一人,於是心生歹念,尾隨到房間門口,按電鈴佯稱「有東西遺落在車上」,引起女乘客的注意,接著趁對方打開旅館大門,拉住了門把手,隨後就趁隙侵入旅館內。
李男侵入旅館後,查看女乘客搭電梯的停靠樓層,之後從逃生梯快步上樓,抵達該樓層後看見女乘客正在打開旅館房門,李男立即衝上前,將女乘客推進房間內,接著動手撕扯對方的上衣。女乘客遭到侵犯,嚇得大聲喊叫、不斷反抗,而李男也因為害怕犯行曝光,倉皇逃離現場。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男為了滿足私慾,未經許可闖入女乘客住宿的房間,透過強暴的方式猥褻得逞,犯下了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且至今沒有和解、賠償損害。此外,李男曾犯下2宗竊盜、1宗詐欺等案件,5年內又再度故意犯下這起案件,法官認為他的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依照累犯加重量刑,最後判他3年2個月有期徒刑。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