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針對16至22歲的年輕人發放價值1200元的文化幣,總預算金額高達20億元,一名女網友分享,她在書店上班,最近接電話接到手軟,一堆人想拿文化幣買拍立得,所以一直打電話來問,但是依照政府規定,文化幣只能用來買書、雜誌和DVD;另一名也在書店工作的網友透露,1天至少50個人來問。
一名女網友昨在Dcard上發文表示,她在書局打工,最近很多人想拿文化幣購買平常捨不得買的高單價商品,但又怕到了現場不能用文化幣,所以這幾天她上班接電話接到手軟,很多人打來問「能否用文化幣買拍立得相機?」但根據政府規定,文化幣只能用來買書、雜誌以及DVD。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書店員工同推,1天大概50個人問,現在有人要買拍立得就是先說不能用文化幣」、「同為書店店員,真心謝謝你發這篇文,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文化幣的使用規則」、「謝謝妳上來說,正在找資料的我直接被解答」。
另有電影院員工表示,文化幣可以用來看電影,但是只能看國片,而且不能買餐點,還有就是請大家不要再來問,《富都青年》真的不是國片,它是馬來西亞的電影,所以文化幣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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