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慶士明知自大陸進口的辣椒粉被下游廠商小磨坊檢出致癌物質蘇丹色素,仍將被退回的問題商品轉手賣給信實等廠商,還供稱「認為其他廠商不會在意」,被新北地檢署痛批毫無悔意,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求處重刑。
檢警調查,保欣自大陸輸入辣椒粉1萬3000公斤販售,其中3000公斤於去年12月賣給小磨坊,未料小磨坊送檢辣椒粉,發現含有具潛在致癌性或有害人體健康的蘇丹色素三號,同月將檢驗結果告知保欣公司並退貨辣椒粉3000公斤。
檢警發現,小磨坊將報告傳給保欣員工,由員工將報告轉傳到保欣公司群組,劉慶士看到後仍將被小磨坊退回的3000公斤辣椒粉繼續販售給信實、濟生等公司,直到其他公司也被驗出含有蘇丹紅才東窗事發。
因保欣針對下游公司採用「寄倉」方式銷售,意即下游廠商可以先叫貨進公司倉儲囤放後,賣多少再按出售批次付貨款給保欣,因此保欣未受到下游廠商求償,但信實公司證稱當時向保欣查證辣椒粉是否有問題還被騙「不是他們公司」,因而支付9600元的貨款。
劉慶士偵查時雖然坦承犯行,卻自稱「以為只有小磨坊會在意,其他公司不會」,被檢方認為劉慶士為牟一己之私利枉顧食安與國民健康,並引發公眾對辣椒粉與其所製成商品恐慌,行為實屬不該,足見其毫無悔意,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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