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買檳榔時,被年輕貌美的檳榔西施曉雲(化名)煞到,竟持續23天前往該檳榔攤上不斷出言騷擾「要不要出去約會」、「還想要一起睡覺」等語,甚至摸臀性騷。台中地院審理,依《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85天,可易科罰金8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3年4月3日至4月26日、連續23天前往位於龍井區的一處檳榔攤搭訕女子曉雲,談話間多次提及約會、一起睡覺等字眼,但都被曉雲一口回絕。
不過陳男仍不心死,反倒變本加厲,往後的日子裡竟反復至檳榔攤騷擾曉雲,嚴重打攪對方原本寧靜的生活。4月25日,陳男更在曉雲工作期間一時未有留意,竟伸鹹豬手狂摸屁股,曉雲忍無可忍,憤而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勘驗監視畫面、曉雲陳述之證詞,認為陳男持續前往曉雲的工作場合進行跟蹤騷擾,已嚴重影響對方的生活,竟又逞一時慾念,趁機摸臀,顯見罔顧他人意願及身體自主權,審酌其已坦承犯行,學歷、經濟等情狀,依《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85天,可易科罰金8萬5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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