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破一家電力獨占上下中游市場,台電被要求最遲2026年完成分割,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等3家公司,但是行政院今(15)基於規模大公司較可承受成本波動理由,拍板分割喊卡。此將形同讓電力自由化政策走了半套,不過學者卻都支持「暫緩」。理由是台電現在大虧數千億,這個節骨眼切割,後續恐難以籌資負擔穩定供電責任。
長期關心電力的淡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指出,這兩年台電大虧3000多億,這個節骨眼如還要分割,確實有其困難,因此先「hold」住,她認為是可以接受。
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也持相同觀點,說台電虧幾千億,要發行公司債籌資,這時如果拆成3家公司,除發電部門賺錢,其他輸電、配售電都是小弟,「又小又瘦」,難借錢,沒有資本怎麼承擔穩定供電責任?
他進一步說,輸配電部門需要做強韌電網建設,是非常龐大投資,不是光靠收收發電業者「過路費」就能支應。而當年電業法修法要自由化時,也還沒出現2050淨零目標,以後台電必然被課以碳捕捉、碳封存等減碳工作,沒錢很難研究與執行,因此台電並不宜拆散。
廖惠珠強調,要達成全面電業自由化,直接分割台電確實最快,但現在既然有困難,可以放慢一點,不代表自由化目標就不走。另外,目前國內已有其他綠電售電業、電力交易平台等,民間業者已能參與電力服務,並非跟過去獨占環境一樣。
2017年之所以修《電業法》,要求台電分割,是希望把發電、輸配電、售電開放,引進足夠的市場競爭,也可免獨占造成台電長期經營效率不佳,同時給民眾如同自由選擇電信公司一樣,向不同電力公司買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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