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警分局林姓巡官遭人在網路社群爆料稱,16日凌晨在雅潭路一段與南門街口疑酒駕自撞路中分隔島,其同事抵達現場直接把人載走,未依規定進行酒測,質疑包庇之嫌,大雅警方17日澄清,員警未發現現場有酒容酒味飲酒情事,林姓巡官已提告,捍衛自己清白。

爆料網友指出,該名巡官疑似酒駕見到有同仁到現場處理,相當緊張,期間未進行酒測,接著派出所副所長到現場,用車將該名巡官載走,員警也無依規定進行酒測。該名副所長,還向大雅警分局回報稱,巡官並無喝酒,希望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看到後進行調查,並有所作為,不要有包庇情事發生。

大雅警分局指出,林姓巡官於16日0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自潭子區住處欲外出購買消夜,於雅潭路一段與南門街口因駕車不慎自撞路中分隔島,林立即下車查看,經民眾報案,潭子派出所趕抵現場處理,因該車禍屬單純自撞事故,未與他車擦撞,林未受傷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或其他違法行為。

大雅警分局表示,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單純財務損失之A3交通事故,由處理員警觀測確認當事人無飲酒情事,經當事人確認無須酒測後,於相關紀錄表詳實記載確認後,免予實施酒測。林的車輛已故障無法行駛,潭子所副所長將林載返潭子所等待,並於0時50分許聯絡拖吊車業者前去拖吊事故車輛後,林自行返家。

大雅警分局說,經訪談林姓巡官及現場處理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行車軌跡等資料比對,查證屬實,林於15日17時許下班後即由分局直接返家,於0時許由住處出發外出購物而發生上情,期間未發現有前往飲酒場所飲酒情事,現場員警亦未發現有酒容酒味飲酒情事。

大雅警分局表示,有關林姓巡官勤餘發生交通事故,未能第一時間報告單位主管,恐衍生不當聯想,違反報告紀律,將依規定予以議處,另當事人為維護自身權益,已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完成受理報案程序。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大雅分局 #巡官 #酒駕 #派出所 #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