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遭德國廠商跨海提告盜用光學校正軟體,台中地檢署上個月以違反《著作權法》及詐欺罪起訴大立光公司及總處長等10人,台中地院將於31日首度開庭,一旦判決認定有罪,求償金額恐上看10億元;而大立光前後任董事長林恩舟、林恩平兄弟獲不起訴處分,德廠已向台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提出再議。
對此,大立光回應,本公司於去年3月間接獲地檢署通知後始知悉此事件相關爭議,即主動聯繫此事件之外國原廠及台灣代理商,秉持最大善意積極解決爭議,盼早日弭平爭端,同時亦始終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一切偵查作為。
然而,儘管本公司與系爭軟體台灣獨家代理商業已建立多年合作關係,持續購買系爭軟體授權,本件爭議本可在澄清誤會後以商業途徑化解糾紛。殊料,外國原廠竟寧可摒棄雙方既有溝通管道,逕行提出刑事告訴,其後更有不明人士向媒體不實爆料,企圖利用媒體輿論干擾檢調偵辦、向本公司施壓。本公司對此事件如此意外之發展,深感不解與遺憾,同時也嚴厲譴責,不管有心人士來自何方,所圖為何,其蓄意打擊本公司商譽與營運,當會採取一切法律行動捍衛權益,絕不縱容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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