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電廠運轉期限原則上設定為40年,明年(2025)屆滿的關西電力高濱核電廠3、4號機,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於週三(29日)批准再延役20年,該電廠可望運轉60年之久,而且明年6月日本即將實施新制度,將使得核電廠得以運轉超過60年的限制。
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後,日本政府原本聲稱延役20年的延長「極為例外」情況。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提出申請的4座核電廠的8個機組均已獲得批准。
高濱3、4號機於1985年開始運轉,關西電力於去年(2023)4月申請延役,規制委在29日的定例會議上確認,超音波檢查和目視檢查均未發現反應爐等重要設備存在問題,檢查方法被認為是適當的,並且關西電力按照計劃進行管理,認為接下來20年時仍能保持正常運作,故延役被認定為合理,檢查期間,發現驅動渦輪機的「蒸汽產生器」中發現了熱導管損壞,關西電力計劃更換相關零件>
除高濱核電廠3、4號機之外,目前已獲准運轉至60年的核電廠機組包括關西電力的高濱核電廠1、2號機、美濱核電廠3號機(福井縣)、日本原子力發電東海第二核電廠(茨城縣)、九州電力川內核電廠1、2號機(鹿兒島縣)。
未來10年內還將會有14間核電廠的運轉期限超過40年。此外,根據明年6月正式實施的新制度,使得核電廠有可能運轉超過60年。
文章來源:高浜3、4号機 60年まで運転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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