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央媒《工人日報》13日報導,利用人工智慧(AI)移花接木偽造虛假資訊情況頻現。在電商平台,有的商家利用AI技術仿冒名人直播和行銷帶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損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期待法治對AI濫用現象做出精準回應,為技術發展明確法律邊界。

近日,大陸女演員溫崢嶸自曝在網上刷到了假冒自己的直播間。此前就有人發現,她曾出現在多個直播間,同一時段,妝造不同,產品不同,但說著同樣的話。這些直播間影像均非溫崢嶸本人出鏡,有的竟是AI合成的虛假直播。

專業人士認為,應進一步明確AI生成內容的標識義務,同時,技術平台和電商平台等傳播類平台需承擔識別、攔截以及對違規帳號進行處罰的主體責任,公眾也應提升對AI生成內容的認知能力和風險防範意識。

《工人日報》報導,上海趙女士展示一段視訊,韓紅、潘長江兩位大陸明星一問一答,推銷某痔瘡產品。 趙女士稱,這是今年8月她母親手機裡某短影音軟體上拍攝的一段視訊。她母親看到「連大牌明星都在推薦這款產品」,準備下單購買。幸好趙女士及時阻止。

AI短劇創作者譚靖指出,趙母看到的明星推銷視訊實際是利用數位人技術製作而成。「只要有一張明星照片,就能讓人物動起來,哪怕是張截圖。這位明星只要在某場合說了一句話,聲音也能被複製。」

今年6月,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利用AI技術冒用央視知名主持人名義和形象虛假廣告案。8月某社群平台,有博主利用AI技術仿冒奧運冠軍全紅嬋聲音賣土雞蛋,視訊點讚量高達1.1萬。奧運冠軍孫穎莎和王楚欽也遭類似仿冒。

大陸墾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麻策律師表示,利用AI技術仿冒名人直播和行銷帶貨,嚴重侵害被仿冒名人肖像權、名譽權和聲音權等合法權益,違反大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中關於禁止虛假宣傳及不實廣告的規定,損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詐騙罪,須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友浪表示,虛假視訊和商品展示等不僅導致資訊失真與信任侵蝕,售後維權問題增多,還會帶來平台生態劣化,合規經營者被不公平競爭擠壓等問題。

今年9月1日起,大陸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制定《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施行,要求所有AI生成文字、圖片、視訊等內容亮明身分,即添加標識以明確其來源和真實性。

張友浪認為,應實行「內容生產者為首責、平台把關、第三方可核驗」分層機制:上傳者先自聲明與嵌入浮水印;平台在分發前自動識別與抽檢覆核,對未標註或疑似不實內容,要求強制補標或限流下架;行業協會與權利人可通過取證介面外部核驗。此外,對商業行銷、廣告性質內容,應按大陸《廣告法》規定更高披露標準執行。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謝永江建議強化平台責任,加強技術和管理措施,同時提高公眾AI素養。還要加強跨部門協作,進一步整治AI生成內容相關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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