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今(3)日前往一間小火鍋用餐後,上網指控被店家當成小偷、報警處理,明明他自己只是使用自帶餐具。不過卻被目擊者打臉,原來男子是用自己帶的手搖飲料杯裝爆米花、飲料,被店員勸說後仍未改善、甚至浪費食材,店家報警後還直接烙跑!

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吃火鍋時用自帶餐具,卻被店家當成小偷報警。(翻攝自爆料公社)
一名網友表示自己吃火鍋時用自帶餐具,卻被店家當成小偷報警。(翻攝自爆料公社)

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他在億品鍋成大勝利店用餐,使用自帶餐具後被店員警告「下一次」不要使用,結果卻被店家當成小偷報警、詛咒會遭天譴,「我只是用杯子,免洗杯,還無蓋」,如果有人覺得他加油添醋,可以自己前往火鍋店試試看。

目擊者拍下網友浪費食物的照片。(翻攝自爆料公社)
目擊者拍下網友浪費食物的照片。(翻攝自爆料公社)

不過一名目擊網友拍下現場照片,指出店員當時已經勸說過一次,原PO卻依然故我使用自帶容器裝店家的飲料、爆米花,「不知道胖胖杯的手搖飲杯算不算很大杯?」原PO聽到店家報警後,甚至把飲料、爆米花全部丟進火鍋中,「確實有聽到店員說『浪費食材會遭天譴』,但我個人不覺得這句話是在詛咒耶!」

原PO辯稱,自己是拿杯子裝飲料、爆米花邊吃邊看小說,認為店家說的下一次不可以是指下一次用餐,「後來他說要報警處理,我只能把手上的爆米花還他,不然他倒回爆米花機咋辦?」但又被打臉,指出是原PO裝第2次被店員阻止,不聽勸在店內大鬧,聽到店家要報警後就把爆米花丟進火鍋。

火鍋店員出面說明當時狀況。(翻攝自爆料公社)
火鍋店員出面說明當時狀況。(翻攝自爆料公社)
火鍋店負責人要求網友刪文、公開道歉,否則將討論是否提告妨害名譽。(翻攝自爆料公社)
火鍋店負責人要求網友刪文、公開道歉,否則將討論是否提告妨害名譽。(翻攝自爆料公社)

火鍋店員則出面表示,自己沒有要原PO還爆米花、飲料,「就算叫你還我,你有必要浪費食物嗎倒進去鍋裡嗎?」透露原PO吃了快2小時都沒有打擾他,只是遵從老闆指示做事而已。火鍋店負責人也聲明,自己可以不計較原PO的行為,但他上網亂開副本帶風向、欺負店內員工讓人無法忍受,因此要求原PO刪文、公開道歉,否則就要跟總公司討論是否提告妨害名譽。目前原PO已經刪除指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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