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指出,大麥採行共同採購及合船進口方式輸入國內,可降低進口成本,分散風險,節省之採購成本,可回饋予下游飼料業者,而福懋等3家此次聯合進口量占我國大麥進口量比例與前次相比明顯減少,占飼料用量比例也無更加集中,且國內尚有其他家事業進口大麥生產飼料等產品,3家聯合行為對相關市場影響有限,且未限制參與者只能透過共同採購合船進口大麥,參與者仍有足夠誘因持續互相競爭。
公平會因此同意附加以下負擔許可延展期限:
一、申請人應將本聯合行為之執行情形,包括每船次各進口人之登記採購量、實際採購量、採購裝船期、裝貨港名稱、船抵裝貨港日期、自裝貨港開航日期、船抵我國港口日期、採購價格、各申請人每月進口量、銷售量、庫存量等資料,按季函報公平會。
二、申請人不得利用本許可從事其他聯合行為,或限制任一申請人自由決定其聯合採購進口之數量,或禁止任一申請人自行採購進口,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他事業加入本聯合採購。本聯合行為主體變動並應報經公平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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