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與前籃球隊助理教練外遇,2人不僅互傳裸照,還傳送「想用妹妹含住你」、「洗香香等我」等露骨訊息相約至旅館開房間,人夫發現後崩潰向小王提告求償30萬元,法官認為小王已侵害人夫配偶權,判其應給付人夫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子,指控小王自去年4月起開始與妻子互傳曖昧簡訊、露骨訊息,包括「想用我妹妹含住你」、「我想看你X」、「這樣奶好大」、「我想看你很硬的樣子」、「你可以洗香香等我」等,2人甚至相約至旅館發生性行為,他在同年10月發現後,妻子才坦承有與小王發生3次性關係,讓他崩潰向小王提告求償30萬元。

法庭審理時,小王承認有與人妻傳送較為熟識或親密之文字訊息及身體裸露照片,但難認2人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程度,更否認有與人妻發生性行為或其他親密肢體接觸。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與照片,發現有人妻裸露胸部、部分下體、身著性感內衣等照片,小王亦有傳送裸露下體照片,且2人另有傳送「這次換你付房錢喔」等提及房間費用負擔之訊息。

法官認為2人間往來情形,已逾社會一般通念就普通朋友間正常社交行為所能容忍之範圍,甚已有發生性行為之情事,堪認已侵害人夫配偶權,判小王應給付人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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