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謝姓老婦因不滿樓上鄰居黃姓男子太吵,竟在凌晨將「泡菜」倒進黃男置於門口鞋櫃上價值8800元的限量版球鞋裡,害黃男珍藏的球鞋及一旁的安全帽臭到報廢;法官認為鞋子內部已完全吸附浸透泡菜汁液,難以完全清潔乾淨而不受殘留物質影響,因此判謝婦應給付黃男1萬2千餘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與謝婦為上下樓層之鄰居關係,但彼此間有紛爭,謝婦在去年1月18日凌晨4時許,至他的住處門口將廚餘倒入置於鞋櫃上之限量版鞋子裡,並滴灑汁液在門口地板及鞋櫃上之安全帽。事後黃男請人清潔了3次才消除髒污及異味,共支出清潔費用6千元;但鞋子及安全帽均因髒污而不能再使用,又鞋子因屬限量版,目前已無販售,網路上找到之同款但不同色之鞋子標價為8800元,氣得他向謝婦提告求償共1萬5千餘元。

法庭審理時,謝婦辯稱只是把泡菜放到鞋子裡,雖然有水流出來,但沒有流得滿地板都是,另外也沒有潑灑到安全帽。

法官認為鞋子經含有汁液之泡菜塞進,黃男發現時可知約已歷時4小時30分鐘,鞋子內部應已完全吸附浸透泡菜汁液,泡菜本身又屬發酵食品,縱經清洗,其內層恐已難完全清潔乾淨而不受殘留物質影響,其功能及效用難認並無減損;另清潔人員所稱黃男住家門口板地乃舊公寓類磨石子式材質,易滲透髒污異味等情,則汁液發酵滲透而增加清潔難度亦可想見,因此判謝婦應給付黃男1萬2千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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