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伍姓男子去年騎機車上路時,發現一名獨自騎腳踏車的少女,示意攔下女騎士後,伍男突然伸手襲胸,並持續尾隨女子,嚇得女子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結,依犯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伍姓男子2022年8月9日晚間10時許,騎車行經台中市一處匝道口,發現一名未成年少女獨自騎腳踏車,便將車停在路邊,向少女揮手示意停車。

接著伍男便拿出手機,出示色情影片要求少女觀看,同時趁少女沒注意之際,突然伸出右手觸摸少女的胸部,嚇得少女立刻飆腳踏車離場,但伍男騎著機車一路尾隨少女,直到少女騎到人多之處,伍男才作罷轉身逃逸。全案經由少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查獲。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伍男為成年人,卻不知尊重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趁被害人不注意之際,任意出手觸摸其胸部,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恐懼與厭惡。

法官考量伍男還出示色情影片供少女觀看,造成少女視覺上侵擾,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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