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前年4月違法攔查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過程使出柔道「大外割」,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員警有罪,葉放棄上訴停職。詹慧玲今天上午在律師及支持者陪同下,前往中壢警分局遞交國賠聲請,要求賠償200萬元。她說,整件事不只員警本身有錯,而是警政體系墮落問題,警察不能為了績效去製造人民犯罪,警察職權也不能過度擴權,這是整個警察局的責任。
詹慧玲說,整件事如果申請民事賠償,只是針對葉姓員警個人,但這並非員警一個人的事件,而葉姓員警已為個人判斷錯誤的違法行為受到法院裁決,個人部分已經承擔,但他是一個有3至5年警察資歷的員警,當他持續進行違法盤查行為時,沒有被揭發也不認為是錯誤的事,整件事背後是警政體系墮落的問題,是從上至下對於警察職權過度擴權甚至不理解自己工作範圍的嚴重錯誤,這件事必須被追究。
詹慧玲說,尤其當自己被逮捕進入中壢分局後,員警用超過比例原則方式對待及剝奪自由,過程是警察局由上至下的合作,是員警對於警政績效扭曲觀念之下的錯誤值勤行為,如果人民走在路上天下太平,但警察為了績效激怒民眾,讓人民說出汙辱員警話語,再說這是妨礙公務,有多少人被冤枉及在錯誤執法之下製造錯誤的犯罪紀錄,要阻止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申請國賠也是想讓所有警政體系有所改變。
詹慧玲表示,事發至今2年多,沒有人打電話或是透過臉書等任何方式向她道歉,看到的大部分留言都是在責備,甚至員警遭判刑後還說是她在搞鬼,尤其警政高層在媒體前發言沒有承認錯誤或是對她表達關心,而是只對葉姓員警表達關心,這部分看了心裡很不是滋味,這些警察長官態度至今是死不認錯,營造整個社會在霸凌警察,這是錯誤且不知反省的行為,她希望透過國賠要求彰顯問題,讓所有民眾參與討論,促進警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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