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人妻小紅(化名)與丈夫結婚27年,婚後才發現丈夫不僅脾氣不好,衛生習慣還超級差,長年不刷牙、洗手、洗澡,甚至還會猥褻女兒,偷聞女兒穿過的內褲,最後直接離家出走,失蹤迄今已3年,因此心死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據判決書指出,小紅(化名)控訴與丈夫結婚27年,婚後發現丈夫衛生習慣極差,長年不刷牙、不洗手、不洗澡,還曾猥褻過女兒,聞女兒穿過內褲,且丈夫脾氣不好,長年有簽賭、在外欠錢之情事,未負擔家中經濟,還偷偷將其名下不動產出售,不告知搬至何處,長期離家未履行同居義務,迄今約有三年,致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無可維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庭審理時,人夫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陳述。
夫妻倆的女兒到庭時證稱,爸爸開始賭博後會對她毛手毛腳,手會伸到她褲子裡,他衛生習慣不好,也不刷牙,後來就失蹤了,也不讓人家知道他住哪裡,爸爸平時也沒有在工作,都是靠媽媽,「他自己有一間房子就賣掉了,賣掉的錢也沒有給媽媽或我」。
法官認為,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人夫除未能共同負擔家庭生活費用,且未能良性與妻子溝通,更有簽賭之惡習,導致在外欠款,進而出售房屋擅自與妻子分居,未再與妻子聯繫共營婚姻生活,雙方長久無感情交流及互動,亦無法溝通尋求解決婚姻困境,感情必然疏離,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之婚姻目的,任何人於此客觀情況下,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雙方婚姻確有難以回復之破綻,因此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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