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余姓女子今年2月不滿5名兒童在社區中庭遊玩,炒到她休息,居然拿辣椒水對兒童噴灑。余女坦承犯案,桃園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起訴,並因故意對兒童犯罪,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余姓女子因為長期感覺兒童在社區中庭嬉鬧聲音過大,2月10日上午聽到兒童打球聲響,自行前往,並疑情緒失控,拿起放在口袋的辣椒水對兒童噴灑。3女2男,年齡9歲至11歲的兒童被噴到,救護車當時趕往處置,兒童也痛到哇哇大哭。
桃園地檢署偵結,余女坦承犯案,加上兒童、在場目擊證人指認,桃園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又因故意對兒童犯罪,也請法院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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