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26 日三讀通過,曾觸犯洗錢、槍、毒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以及犯投票行賄罪,獲判有罪判決並「受判緩刑的宣告者」等,終生不得參選。媒體人黃揚明指出,國民黨提名現任不分區立委林文瑞參選雲林縣第一選區,是第一個中槍的人。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文瑞(中),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雲林第一選區立委。(資料照)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文瑞(中),已獲國民黨提名參選雲林第一選區立委。(資料照)

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外界關注條文中新增的「曾觸犯洗錢罪判刑有罪確定者」終生不得參選,日前入獄的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政治生命將因此終結。

黃揚明在臉書指出,其實原本法條中就有曾犯「投票行賄罪」有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但緩刑者不在此限;此次修法修正為「犯上述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的宣告者,亦同」。

他表示,國民黨在4月12 日的中常會上,通過提名林文瑞參選2024雲林縣第一選區立委,林曾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緩刑,「林文瑞應該才是這次修法後,第一位參選資格受影響者,是否會因此提釋憲,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黃揚明也提到,無黨籍立委蘇震清一審被判10年,同樣符合修法後的禁止參選規定。蘇震清回應,他也贊成排黑條款,但「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一項有違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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