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越南籍范姓男移工,前年因認為妻子有外遇,要求她與外遇對象斷絕關係,他持刀殺死她,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殺人罪將范男判處14年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2021年11月23日晚間9點多,范姓男子因認老婆有外遇及兩人間財務問題,他與對方發生爭執,經她的同事勸阻後,范男遂騎乘電動腳踏車搭載她前往其宿舍廚房旁的貨櫃屋。
抵達貨櫃屋後,范男先拿起貨櫃屋內廚房之菜刀,要求妻子與外遇男子斷絕關係,並撥打行動電話與在越南之親友們視訊通話,然後持水果刀朝她頸肩及胸部等處刺殺9刀,致她因多處銳器傷、大量出血致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范男判處14年徒刑。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檢方提上訴主張,范男預謀犯案請求重判;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范男是受氣憤情緒刺激,而萌生殺人犯意,一審判決並無不當,判決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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