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警分局沈姓巡官,6月30日晚間與友人唱歌喝酒,清晨與2女1男相約爬山,但沈自以為退酒,下山後租用共享機車,分2次載送2女1男前往早餐店,但因3人共乘1輛機車,被信義警分局吳興派出所員警攔下盤查,發現沈飄散酒味,酒測值0.28毫克,訊後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據了解,沈男前一天與友人飲酒唱歌,直至凌晨有人提議去爬象山,加上隔天是假日,4人決定在清晨登山,5時許下山並到附近吃早餐,由沈騎車載送同行3名友人。
31歲沈男自認爬山流汗已經退酒,第1趟先載1人到早餐店,折返後第2趟再載送另外2人,途中3貼被巡邏員警發現,立刻被攔下,當場實施酒測,酒測值0.28毫克,已超過標準,當場被逮捕帶回警局,訊後依法送辦。
沈上月因分局預防性職務調整,將他從外勤轉至內勤,剛到新科室不久,又犯下因酒後駕車遭移送法辦,分局表示,將依規定記1大過並調地,同時追究相關主管連帶的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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