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羅姓男子,利用交友軟體LEMO以暱稱「猪超級猪」與未滿14歲少女小葳(化名)結識,佯裝為女性身分與小葳以閨密身分互稱,事後騙取小葳裸照,再以一人分飾二角色之模式,以「小沈」身分對小葳性侵得逞,事後又以裸照威脅發生性行為;小葳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羅男犯三罪依分別量處有期徒刑7年2月、8年、9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羅男不服上訴遭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羅男於2022年9月間,透過交友軟體LEMO,以暱稱「猪超級猪」與小葳結識,並佯裝為女性與小葳以閨密身分互稱,小葳因此誤信「猪超級猪」為女性,羅男取得小葳信任後,於10月初某日,先傳網路下載的女子祼體給小葳,小葳因而自拍祼照傳給羅男。
羅男取得小葳信任後,以一人分飾二角色之模式,先以「猪超級猪」網友身分,向小葳佯稱:託「小沈」拿東西給她,小葳答應見面,羅男即以「小沈」身分,於2022年10月某日,開車至約定地點赴約,羅男待小葳坐入車輛後座後,即尾隨進入並將手伸入甲女褲子內,不顧小葳月經來以手抵抗,仍遭羅男指侵得逞。
羅男事後謊稱,「小沈」擅自取得小葳先前傳送的自拍祼照,小葳必須加「小沈」為好友,與小沈發生性行為,否則小沈會將自拍祼照拿去學校散布等語,致小葳心生畏懼,乃加「小沈」為好友,於2022年12月25日下午,在羅男車上遭到性侵。
法官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以詐術使甲女自行拍攝性影像,且為逞私慾,並以公開甲女自拍之性影像要脅甲女,不顧甲之反抗,對甲女為性交行為,危害甲女之性自主決定權,殘害少年幼小心靈,依犯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及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2罪,處有期徒刑8年、9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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