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女子去年底深夜前往一家越式洗頭店消費,在吹髮程序時發現頭髮打結,店家幫曾女解髮解到凌晨3點都解不開,曾女要求賠償6萬遭拒,事後到其他家美容院花4500元剪掉打結,回頭要求越式洗頭賠償12萬元費用,另加上2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竹地院法官最後判越式洗頭賠償4500元費用。

曾女控訴,去年底深夜前往越式洗頭消費,至吹頭髮程序時,始知頭髮打結,店家多人幫原告解髮,歷時1小時,沒想到頭髮打結更為嚴重,解到凌晨3點都解不開。店家表示無法處理,除未收費用外,並同意支付原告剪髮、接髮、染髮、護髮費用,另安排時間要幫曾女展開補救措施。

不過曾女因無暇前往,要求店家賠償6萬元,店家不同意。後續曾女至其他美容院將頭髮打結部分剪掉、護髮花費4500元,另打算花2萬2000元接髮、8萬元頭髮重整費用、5000多元縮毛矯正、護髮、染髮等費用萬餘元,總共12萬元左右。

曾女認為越式洗頭店業者事後態度不佳,糾紛未解,讓她飽受痛苦,因而須至精神科就診,被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合計32萬元。

越式洗頭店家表示,曾女到店消費前頭髮即有毛躁、打結情形,並非店家造成,是當天為曾女吹頭髮時,才發現原告頭髮打結。店家認為頭髮打結並非權利侵害,曾女並未因此受有任何財產上損害,且打結的頭髮並非不可回復,原來就同意幫曾女處理並依單據支付接髮費用,是曾女無暇到店處理,自行決定以剪掉頭髮,且未提出接髮費用相關單據。

新竹地院法官看過曾女頭髮打結照片後,認定打結為越式洗頭店服務所導致,雙方對於填補損害的剪髮、護髮費用4500元並無爭執,曾女已說無暇接髮,且事發至今,歷時數月仍未提出任何支出費用的單據為憑,超出4500元的要求不合理。至於曾女要求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事發近2個月後始至精神科就診,所生適應障礙,難認與本件消費紛爭有何相當因果關係。最後判越式洗頭店給付曾女4500元。

#越南 #越式 #洗頭 #打結 #接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