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前大林鎮長簡志偉今(21)日到嘉義地檢署按鈴申告嘉義縣環保局、大林鎮公所涉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原因是環保局載運焚化爐底渣囤積在大林掩埋場近9萬噸,今年初又載近4000噸進場,沒有任何防護;縣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大林掩埋場是合法暫置場,均依法行事。
簡志偉指出,前大林鎮長黃貞瑜任內載運近9萬公噸底渣到大林掩埋場囤放,今年初又載3936.37公噸進場,未使用太空包防止揚塵,便宜行事地暫置在露天場域,任其風吹雨淋、汙染環境。
簡志偉還說,大林鎮公所在代表會開議期間,曾出示相關文件,其中「113年度鹿草焚化爐底渣進入大林掩埋場」的重量表格,清楚顯示日期、重量及車號,但令人質疑的是,莫非大林鎮公所派員在場壓磅、過磅,否則如何得知總重量?又如何證明載來的內容物為何?
簡志偉認為,焚化爐底渣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等有毒成分,不應等同一般沙石用砂石車轉運、暫置露天場域,嘉義縣環保局、大林鎮公所對底渣處理有明顯瑕疵,因而提告涉及廢棄物處理法、瀆職等罪嫌。
張輝川表示,大林掩埋場嘉義縣營運中的掩埋場,為底渣緊急暫置場,廠商清運至大林掩埋場暫置均依法申報清運三聯單,且有GPS軌跡資料,符合空汙法規範,底渣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定期檢測、每月監測滲水,無汙染之虞。
張輝川又說,今年初廠商再運送3900多噸渣渣進場,是緊急暫置,已於4月17日至5月4日全部清運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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