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1995年結婚,不料,2022年8月某日凌晨,小萱代接手機並表明她是阿國的配偶,女子歡歡(化名)卻回,「他才是我老公,我們已經在一起3年了…」,小萱這才知道阿國外遇,歡歡後來還多次對小萱嗆聲,「不離婚、死佔著、守活寡」等,小萱不滿2人持續交往,憤而對歡歡提告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後來在臉書看見阿國與歡歡合照,照片中2人舉止親暱,向阿國詢問時,阿國竟說:「那多久以前的事了,怎樣?」直到2023年4月,她再度明確告知歡歡,她是阿國的配偶,並要求2人分手,但歡歡仍然執意與阿國來往。

小萱表示,歡歡不僅坦承知道阿國是有配偶之人,卻仍稱呼阿國為「老公、情人」,2人甚至還同住、發生性關係,歡歡還多次對她叫嗆聲,「不離婚、死佔著、守活寡」等。

歡歡則是辯稱,她承認有與阿國同居、一起睡,因而侵害小萱的配偶權。但小萱與阿國在1995年結婚,2003年6月離婚,又在2003年12月再次結婚登記,顯示他們的夫妻關係已有破綻存在。此外,阿國也有當他們的面,說如果沒有她,也會有其他人,所以阿國是慣性外遇。

法官考量,歡歡在小萱與阿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阿國已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往來的親密互動交往行為,足以干擾婚姻之本質,破壞小萱對於婚姻和諧圓滿之期待,而不法侵害小萱的配偶權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小萱得請求歡歡賠償精神慰撫金,以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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