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客運811路線公車於18日發生一起酒駕自撞事故,司機張姓男子被發現飲用藥酒後上路,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島,造成多棵路樹及公共設施受損。新北市交通局19日表示,針對三重客運未落實司機行車前酒測管理,依法重罰9萬元,並對肇事車輛扣牌暫停營運,要求業者立即改善。此外,新北市景觀處及養工處也將對張男開罰並求償損失。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指出,稽查發現,張姓司機出勤前在場站進行酒測時,酒測值為零。然而,他在車內等待發車時,飲用自行攜帶的藥酒,導致行駛至蘆洲區集賢路時失控自撞。雖然當時警方對張姓司機進行酒測,結果為0.14mg/l,未達到0.15mg/l的法定酒駕開罰標準,故不需移送法辦,但仍顯示出業者在管理上的疏失。
三重客運對此表示,涉事張姓司機已自請離職,公司承諾將立即改善人車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交通局強調,公車業者必須嚴格執行司機出勤前的酒測程序,並將酒測紀錄依規定留存,以保障乘客安全。未來將加強稽查,如發現有違規情事,將嚴格依法處罰。
此外,新北市景觀處指出,公車在撞擊過程中撞斷了3棵路樹,將依樹保條例第16條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對張男進行求償。新北市養工處表示,事故還導致一座燈桿倒下,扶正後如有損壞,也會進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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