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宋逸民主理教會「藝起發光」爆出多起風波,其中媒體人王瑞玲質疑教會金流,並且嗆帳目不清楚,宋逸民則表示帳目清清楚楚,沒想到近日藝人阿Ben再爆國稅局成立了「藝起發光逃漏稅案」,已經展開調查,引起外界熱議。
阿Ben今(16日)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出道23年第一次跑國稅局,因農曆新年期間收到國稅局的執業補稅通知:「上面寫著:藝起發光執業所得以及我們完全摸不著頭緒莫名其妙的費用金額?」阿Ben透露當下驚呆了,後來詢問會計師與友人才得知,「意思是我本人竟然在不知不覺中,曾經在藝起發光領過薪水?我沒有領個這些數字金額啊!」
阿Ben強調「因為我們家在108,109,110這三年期間……在藝起發光我們從來只有長期的什一奉獻,數十次愛筵奉獻,以及當初的擴堂奉獻……我們根本就沒有從藝起發光領過國稅局稅單上所標示執業數目的薪水」,並質疑過往奉獻給教會的捐獻沒辦法抵稅,竟然要為沒領過的職業所得金額補稅。
為了搞清狀況,他親自到國稅局,「請國稅局幫我們調出了108和109年間的單據,才發現原來不只有我,還有小可,甚至我岳父!都曾經被藝起發光寫上『執業』領過薪資?(事實上我們並沒有領過這些數字的薪資)」,為保護自己,阿Ben表示已向國稅局檢舉,指控藝起發光逃漏稅。
藝起發光教會聲明:
既然國稅局已經介入調查,藝起發光也會全力配合國稅局這邊的調查,相信不管是我們有沒有挪用過協會的資金來支付兒子英國的學費?以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不是使用協會的金錢購買?以及我們夫妻有沒有靠宗教斂財?等等遭到誣衊或質疑的內容,都會水落石出。
還有人說藝起發光開立的收據到底可不可以使用?以及藝起發光有沒有涉嫌逃漏稅以及涉嫌謊報薪資所得?漏開收據?我們到底為什麼要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來開立這些執行業務所得,給所有參與過並領取協會活動車馬費的藝人?相信一切都會真相大白,國稅局一定也會將所有金流調查清楚並將結果告知他們。
教會重申,協會因為長年舉辦愛在四月天,以及幫助台灣各教會的一些公益活動,我們對於每一位參與的藝人都有支付他們車馬費,並且都有取得他們親自簽名的勞報單,每一個簽名都有勞報的證據,因此我們都是完全按照國稅局的規定來開立參與執行業務所得給每一位藝人(附上白先生其中之一的勞報單),所有的真相就等國稅局的整個調查出來之後會再公告給大家,也希望大家不要再利用媒體誣衊及混淆視聽。
到時候請該道歉的人道歉,該說明的人說明,傳道人的尊嚴和清白並不是可以這樣任意踐踏誣衊的。
(出埃及記 23: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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