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王姓男子去年5月到夜市拜訪女姓友人小麗(化名),見對方在忙,王男竟趁機拍打小麗屁股「打招呼」,嚇到女方當場翻臉,控告王男性騷擾;法官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判處王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28日晚間6時許,王男與朋友一同前往女性友人小麗經營的攤位,王男見小麗在攤位忙碌之際,竟站在小麗身後出手拍打她的臀部,這舉動讓她又驚嚇又錯愕,當場翻臉怒斥王男「為什麼拍我屁股」。
法庭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用手揮了小麗大腿外側「打個招呼」,因為兩人以前是好朋友。
但小麗的友人出庭證稱,當天她跟小麗孩子在攤位後方玩,眼角餘光有看到王男一隻手拍了小麗的屁股,小麗當下感覺很不舒服。
法官審酌王男未思予他人身體應有之尊重,竟乘小麗不及抗拒而觸摸其臀部,顯然欠缺尊重他人對於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之感受,造成小麗內心恐懼及在心理上受有傷害,行為實值非難;審酌其犯後否認犯行,迄未有任何損害賠償或道歉之犯後態度,法官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判處王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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