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底殘忍殺害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二審梁育誌都被判處死刑,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審理中。鍾姓女大生的父母親對梁育誌求償2000萬元,橋頭地院民事15日判處梁育誌應賠償鍾姓女大生的父母親593萬4516萬元。

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尾隨鍾姓女大生,之後以繩子套在鍾女的脖子上,勒死後載到高雄市阿蓮區大崗山的山溝棄屍。橋頭地院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依法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二審開庭期間,鍾女的父母親聲請參與審判,二度出庭陳述意見,並在今年3月底宣判,仍然維持死刑判決,此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死者的父母親對梁育誌求償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等2000萬元,橋頭地院15日判處梁育誌應賠償梁父333萬4516元,賠償給梁母260萬元,合計593萬451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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