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因質疑蔡英文總統的博士學位是假的,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且遭台北地方法院發布通緝中,人在美國的彭文正委由律師對檢察官黃偉提告求償200萬元被台北地院駁回後,另以黃偉涉偽造、變造或湮滅證據為理由,再提告求償200萬元,又被台北地院駁回。
彭先前提告主張,黃偉在2019年9月4日及19日蔡英文總統先後向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告林環牆及賀德芬2位教授與追加告訴原告加重誹謗罪時,任職台北地方檢察署,將他依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對他主觀心態論斷為「心生怨懟,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黃偉賠償他200萬元,並在將事實審最終判決之判決理由,依法院所擷取判決理由中之文字如附件,登載在《中國時報》等3大報全國版報頭各一日。
台北地院認為,彭的請求法律構成要件即已不備,在法律上顯然不能獲得勝訴之判決,不符一貫性審查要件,則依他主張之事實所提起本件訴訟,在法律上顯無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程序,逕以判決駁回。
彭另提訴訟表示,黃偉非法向蔡英文論文團隊取得1990年4月9日倫敦大學信函後附卷,並以此充作東吳大學信函,再將取得之相關文件,以手寫替換成倫敦大學1984年2月8日信函,故黃偉確有偽造、變造或湮滅證據之刑事犯罪行為,求償200萬元及須刊登本案判決理由。
台北地院認為,黃偉並未因追訴系爭偵查案件而犯職務上之罪,並經判決有罪確定,彭文正自不得對其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判決駁回彭文正的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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