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指出,適用第一批退稅的對象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的退稅案件。
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即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
至於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
第一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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