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一年,台美貿易首批協定於1日在美國華府簽署,該協定包含第一階段五議題(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前言及八個章節,共81條條文。根據條約締結法,應於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
根據公開議程,29日行政院會將通過經貿談判辦公室簽陳我國與美國完成簽署「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
官員指出,這僅是台灣方面先確認即將生效,但要待美方內部程序才算真正開始生效,相關規定也才會正式執行。距離真正生效,還要等彼此都完成國內程序,包含查核等,檢查程序還需要數周時間,目前沒有具體生效日期,但會在近期。
至於是否已經進到第二階段談判?官員僅表示,已經開始進入準備階段,隨時可以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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