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6月30日上路,駕駛「不停讓行人」可處6000元罰鍰,併處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講習3小時;若肇事致人死傷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併處吊扣駕照1年或吊銷駕照。新北市警局統計,6月30日至7月24日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317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179件;舉發行人違規1571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78件。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標準「車輛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以內」,新北警配合警政署辦理「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每周規畫至少3次專案勤務,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加強取締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及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使民眾養成守法觀念,期有效減少行人事故傷亡。
新北交大統計,今年1月至7月23日涉及行人事故計8人死亡、1451人受傷,較去年同期減少10人死亡、194人受傷。
警方表示,新北持續強力執法及宣導,除由員警現場攔停舉發,也在易肇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全天候防制危害行人違規行為;呼籲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非號誌化路口應依規定停讓行人,行人亦靠邊行走,穿越道路時專心勿滑手機,快步通過,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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