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將多報的差額46萬30元公款挪為私用,買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日用品,檢方起訴高虹安、其立委辦公室時的下屬陳奐宇、黃惠玟、 陳昱愷和王郁文等5人,台北地方法院25日下午2點半傳訊高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

台北地檢署起訴黃惠玟等3人,但檢察官認為3人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請法官依貪汙治罪條例但書規定減輕其刑,且黃女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奐宇、 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

高虹安涉貪部分,北院10月11日單獨傳訊她,此外,本名陳時奮的旅美教授「翁達瑞」指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被告涉嫌誹謗罪,檢方不起訴後,陳提刑事自訴指控高虹安涉犯誣告罪 嫌,北院承審法官10月4日下午2點30分將傳訊高虹安開庭。

而資策會認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引用報告逾8成,沒做到引用出處 ,違反學術倫理,有侵犯著作權之虞,向台北地院提刑事自訴,北院 安排在10月25日由高虹安及資策會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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