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爆料,外交部透過第三方援助烏克蘭恐涉及圖利,因公布外交部密件公文,遭外交部提告涉犯洩密罪,引發輿論爭議。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規定提到,核定國家機密,不得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不得為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不得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之不名譽行為。援烏案涉及交付海外資金採購台灣特定廠商醫材,可能三者全中。
游淑慧11日發文質疑,民進黨認為……我是政府,我愛把什麼訂密件,什麼就是密件……立法委員就是不能揭露。但真的是這樣嗎?
游淑慧指出,當公務員的應該都念過《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1.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2.核定國家機密,不得基於下列目的為之:一、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二、為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三、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之不名譽行為。四、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
游淑慧強調,1000萬美金交到海外,進行醫材採購,如果指定採購台灣某特定醫材廠商……那可能就三者全中。她直言,「誰違法,真的還不知道!全身上下都秘密?」
網友表示「還是淑慧專業,直接點破盲腸,指出外交部根本有違法列密件的問題!」、「議員此言有理,如果政府可以隨意將某一個文件蓋上一個密字的話,那民代要如何監督政府呢?」、「蜜餞黨從論文開始啊!吃香喝辣的產業鏈,用蜜餞才能夠封口啊!」、「民進黨的“奧步機密”就是想黑箱作業丶掏空國庫丶出賣台灣,立委丶議員都有揭弊的責任,為國為民加油!」、「感覺貓膩很多,應追查到底,絕不容許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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