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監獄服刑的林姓受刑人向法院提行政訴訟及聲請假處分,要求可以參與明年選舉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先設置投票所。矯正署回應,桃園市選委會將提抗告,經等法院最後裁判結果再行處理。
台北監獄服刑的林姓受刑人想要參與明年1月13日的總統、副總統及立委投票,他向法院提行政訴訟及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暫先准予林男在台北監獄內,設置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林行使前開選舉之投票權。
矯正署回應,有關於假處分事件,相對人相對人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將提抗告,因此尚未最後決定。矯正機關是否設置投票處所,將待法院最後裁判結果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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