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多間大廠擔任工程師的張姓男子,今年4月被查獲涉嫌協助走私270公斤K他命,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喊冤,稱他是幫馬來西亞友人承租倉庫,根本不知道鋁錠藏毒;法官認為,張男僅收取1萬元承租倉庫費用,不符運毒行情,且依據他與對方傳訊內容,僅聯繫倉庫承租事宜,判張無罪。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接獲情資,指某運毒集團利用進口鋁錠貨物名義自國外走私K他命毒品,今年4月18日在高雄港查獲可疑貨櫃,調查局人員旋即會同高雄關人員進行拆解開發現30塊鋁錠,出動鐵撬、大型榔頭及螺絲起子等器具和多部大型機具才將鋁錠鑿開,發現鋁錠內夾藏270.14公斤第三級毒品K他命,監控櫃內貨物,該批貨被司機送往新北市某公司後,於同年同月24日,趁1名張姓男子前來取貨時一舉將人緝獲,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檢察署偵辦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喊冤,他稱是受馬來西亞籍的友人「Lucas Ting」請託租用倉庫存放鋁錠,根本不知道裡面有毒品。張的辯護律師也稱,張男都用本名簽約,更以自己帳戶匯訂金,所獲代價1萬元,此報酬跟洽詢代訂倉庫代價相當,與運輸巨量毒品獲得的報酬根本不成比例,不正常人不可能為1萬元代價從事運輸毒品犯行品。
雄院合議庭檢視張男與「Lucas Ting」對話紀錄,發現張與對方僅聯繫承租倉庫事宜,另外依據倉儲、進口商等員工證詞,鋁錠進口都由另一名男子「David」接洽,並非由張男負責報關及運輸。
另外,今年4月檢警曾在新店區曾破獲另樁毒品走私案,檢方質疑張男曾前往該倉庫查看,應為販毒集團一員;但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張男到場後,全程未以口罩遮掩,神情及肢體動作全未防備,實與一般從事重大犯罪行為人之神色舉止有別。合議庭認為,檢方並未提出充足證據做為張男與販毒集團的聯繫的事證,判張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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