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戲劇獎評審機制遭戲劇界人士認為不公平,文化局表示,原則由看戲觀察團成員中遴聘,並未排除觀眾代表成員加入。(劉瑋晴攝)
台北市戲劇獎評審機制遭戲劇界人士認為不公平,文化局表示,原則由看戲觀察團成員中遴聘,並未排除觀眾代表成員加入。(劉瑋晴攝)

台北市第1屆戲劇獎於5月開放報名,但遭業界質疑,官辦戲劇獎恐影響獨立性,另文化局首創「看戲觀察團」制度,公開徵選10位觀眾代表參與評審過程,不過至今未明確說明觀眾代表篩選標準,文化局表示,觀眾代表將邀請熟稔劇場生態的專業人士協助遴選,首屆辦理難免有不完美之處,後續將視情形逐步調整。

文化局日前公布戲劇獎評審機制,由「看戲觀察團」50名評審,包含戲劇領域專家學者、藝評媒體及10位觀眾代表組成,其中觀眾部分須經書面審查與面試進行篩選,最終選出10位觀眾一同評比,但觀眾僅能參與初審。在獎項部分,報名作品須在台北市公有劇場演出且正式售票至少3場次以上。

劇場界人士表示,觀眾代表僅能參與初審,且文化局另以書審、面試方式篩選觀眾,評審標準與過程皆未公告,複、決審觀眾都不能參與有失公平,且許多演出為發展自行特色及資金考量,不再局限於正規劇場演出,卻因此不具報名資格,恐被傳統框架綁住,無法反映時代潮流。

文化局表示,複、決審委員將參考獎項類別、專業比例及看戲場次等,原則由看戲觀察團成員中遴聘,並未排除觀眾代表成員加入。目前文化局已完成評審組織及評審方式,為保持評審工作之獨立性,不便對外公開相關細節。

文化局說明,限制報名之演出場地範圍於台北市公有房地之劇場,是考量整體量能及尚需逐步建立適合台灣劇場環境之獎項辦理模式,因此現階段先預估可行的量體及範疇辦理,第1屆台北戲劇獎仍在初辦階段,首屆辦理難免會有不盡完美之處,未來站穩腳步後會逐漸擴大能量,後續將視情形逐步研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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