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買下台中市大雅區中清東路12間民宅前的30坪土地,並在土地停放小貨車,造成住戶出入不便,大雅里長李玲珍前往會勘協調,台中市都發局人員到場認定洪男購買的土地是現有巷道,需提供住戶通行;至於停車是否違法,大雅警分局初步認定未發現有違法情形。
大雅區中清東路上一整排12戶民宅,住戶門前經常被小貨車擋住,或門口被貼上寫著「私人土地,嚴禁破壞侵占,如有侵占土地,依法追究,決不寬貸」的字條。
住戶表示,這幾間透天厝都是在1981年蓋的,但門前道路卻是私有土地,地主用小貨車占地,造成住戶出入不便,這情形10年前就發生過,不料,原地主將土地售出,現在地主又來一次。
都發局正工程司周宏昇到場會勘指出,經查該處住宅1樓平面圖,爭議的土地屬性為現有巷道,須提供住戶通行,若是有車輛阻塞通行,就要回歸《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由警方處置。
地主委託的資產公司則表示,受地主洪男委託,今天要由市府進行鑑界作業,但住戶不願意協商。
大雅警分局表示,地主洪男與中清東路民宅住戶發生土地使用認定的爭議,經台中市都發局、交通局、養工處、吳呈賢議員、大雅區公所、大雅里長李玲珍等到場會勘,該案將由道路主管認定屬性並繪製標線後,如發生交通違規,警方將據以執法,但今天並未發現有何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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