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站自救會」10日前往雲林縣政府陳情,認為光電業者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其土地地號有問題、未依規定舉辦說明會、影響農漁業與社區發展等,施設過程疑點重重,希望縣府基於光電設置「三不三要」原則,撤銷籌設許可,縣長張麗善則允諾將邀經濟部能源局會勘,協助鄉親解決問題。
光電業者在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升壓站,村民擔心電磁波、輻射汙染住家環境與水源,因此成立反變電站自救會,10日30餘名會員前往縣府,高舉「害死百姓」、「圖利財團」、「錯誤政策」、「守護水源」等看板與旗幟,希望縣府主持公道,縣議員蔡孟真、縣建設處工商行政科長徐瑞甫等人出面關切。
自救會會長蘇東明表示,業者在取得施工許可前,都沒有在謝厝村舉辦過說明會;縣府同意的土地與經濟部籌設許可的土地地號不同;變更增設升壓站未依規定舉辦說明會;光電業者以司法迫害村民;光電業者不顧在地農漁業與社區發展。這些都是村民不滿與疑慮的地方,自救會多次陳情,至今沒有下文。
原本外出跑行程的張麗善特地趕回縣府接受自救會遞交陳情書,她認為,雲林為農業大縣,從事農業者有58%,過度施作地面型太陽能光電,是否會造成熱島效應,產生缺水、缺雨等問題,中央相關部會應作確實研究向民眾說明。並允諾將把自救會的意見轉達給能源局,並邀能源局到場會勘。
縣建設處指出,再生能源為國家重大政策,針對能源局核准興建升壓站及設置光電,常造成地方民眾陳抗,已請能源局研議成立在地工作站或辦公室,及時處理民眾反映事項。能源發展政策應秉持維護農漁發展、保障農漁民權益、尊重當地生態環境的條件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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