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台17線以西3000多公頃農地被畫為低地力區作為「綠能發展區」,雲林縣府表達不妥、希望實質勘查的意見,能源局昨(18日)到口湖鄉勘查,現地仍在種稻、番薯。鄉長李龍飛表示,希望該地能農地重劃再利用,也會提一個替代方案給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18日邀集農業部、雲林縣政府、口湖鄉公所到口湖鄉梧北、梧南地區實勘,該區有120公頃土地,含有露天種植的農田、網室、部分魚塭。現勘發現8成農地仍有實際耕作,包括水稻、蕃薯、百香果等,附近還有村落及寺廟。
縣府農業處表示,口湖鄉被能源局畫為「可優先推動綠能發展區」,但現址並非「低地力」農地,區域內種植多種作物,有多樣生物棲息,符合聯合國農業生物多樣性的永續發展目標。
農業處說,梧北村、梧南村、過港村民超過3000多人,西邊是雲林縣漁業第9大養殖區,若強行畫設為綠能發展區,恐影響糧食供給及周邊農業生態環境。
能源局一行人勘察後到口湖鄉公所座談檢討,鄉長李龍飛表示,能源局規畫作為綠能專區,公所的立場是希望重劃再活化再利用,但也會尊重地主的意見,所以會辦個座談聽地主的想法。
李龍飛說,梧北村20年前就辦理過農地重劃,公所多年來多次提案進行第二期「梧北西」農地重劃,今年3月又提出一次,但無下文,公所的立場不變,希望重劃維持農用;至於能源局需求替代能源,公所也會提一個替代方案。
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縣府推動綠能發展的原則是「三不三要」,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發展、不違反國土計畫目標及有秩序發展;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在產業綠能、齊頭並進前提下地盡其利,增加農漁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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